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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双方因骑电瓶车发生事故,经交警处理,我负主要责任,对方负次要责任。当事双方因协商未果。对方将我起诉至法院。我应如何应对?谢谢!

交通事故 2022-09-26 14:5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责任的主次是根据当事人的过错及严重程度来区分的。《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规定,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并没有规定具体的比例
  • 交通事故双方负同等责任可以由双方自行协定赔偿事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处理
  • 发生车祸,交警已认定对方承担主要责任的,当事人就损害赔偿提起诉讼,应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经法院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受理后七日内立案;认为不符合条件的,在七日内裁定,不服的可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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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双方因骑电瓶车发生事故,经交警处理,我负主要责任,对方负次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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