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你好我咨询一下,我们分居两年多了,但是一直都还没有离婚,现在我想起诉离婚,但是男方要告我丢弃罪和遗弃罪,两个小孩都是在男方家,请问这样我能有胜算吗,我们分居两年多了,但是一直都还没有离婚,我想起诉离婚,请问这样我能有胜算吗

离婚 2019-03-18 08:2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刑事案件的意见)指出:负有扶养义务且有扶养能力的人,拒绝扶养年幼、年老、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是危害严重的遗弃性质的家庭暴力。根据司法实践,具有对被害人长期不予照顾、不提供生活来源;驱赶、逼迫被害人离家,致使被害人流离失所或者生存困难;遗弃患严重疾病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被害人;遗弃致使被害人身体严重损害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等情形,属于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的遗弃“情节恶劣”,应当依法以遗弃罪定罪处罚二:《婚姻法》十七条规定: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等个人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
    三:综上简析,在夫妻没有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情况下,其中一方虽没有亲身抚养未成年子女,但在另一方的收入及家庭财产为子女生活费用的支出中,有未亲身抚养孩子一方的财产部分,应视为已提供了抚养费用的责任,在其没有驱赶逼迫未成年子女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情况下,也没有其他构成遗弃恶劣行为、没有造成严重后果情况下,不能认定为遗弃罪,不能起诉其遗弃罪。
    反之,如果有未提供抚养费用、遗弃行为,且情节后果严重,则可依法追究其遗弃罪的法律责任!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44条、对家庭暴力、遗弃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
    对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支付抚养费、扶养费、赡养费的判决。
    45条、对重、家庭暴力、遗弃或虐待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按照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提出刑事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立案,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
    综上,遗弃是指,是指家庭成员中负有赡养、扶养、抚养义务的一方,对需要赡养、扶养和抚养的另一方,不履行其应尽的义务的违法行为。
    如父母不抚养未成年子女;成年子女不赡养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配偶不履行扶养对方的义务等。
    遗弃以不作为的形式出现,该为而不为,致使被遗弃人的权益受到侵害。
    而对于老年、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则构成遗弃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61条追究刑责。
  • 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离婚时,双方约定的债务承担及财产分割,对内是有效的,对外则是无效的,夫妻即使离婚了,仍然需要共同承担。这个道理很简单,防止转移财产而逃避债务,比如财产全部给妻子,债务全部由丈夫承担。
    法律也规定:如果一方能举证,债务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时,则由其个人承担。
  • 遗弃罪属于自诉案件,主要靠当事人自己收集证据。收集的相关证据应当形成证据链。刑法第183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这里所指的情节恶劣,通常是指被遗弃人因生活无着而被迫到处乞讨,遗弃动机卑鄙,遗弃手段十分恶劣的,由于遗弃造成病、残、死亡后果的等情况。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应当扶养而拒不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所谓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是指家庭成员中具有以下几种情况的人:  
    (1)因年老、伤残、疾病等原因,丧失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  
    (2)虽有生活来源,但因病、老、伤残,生活不能自理的:  
    (3)因年幼或智力低下等原因,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除了对于具有这类情况的家庭成员外,不发生遗弃的问题。  
    1、行为人必须负有扶养u4e4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东营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