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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两年,有一个不到一岁的孩子, 在哺乳期,因感情问题想要离婚,男方在上班每月2400元,家有芒果3000棵左右,是他们一起种的,结婚后一年父母决定平分他和他姐姐一人一半,但没有任何证据证明芒果是他们两姐弟的,像这种情况离婚后女方能得到多少钱?

离婚 2019-01-04 00:4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婚姻期间债务,属于夫妻共有债务,离婚时,需要双方自行协议分割分配,可以约定一方承担债务,但是这份协议不能对抗第三方合法权益,债权人可以起诉离婚的夫妻俩主张债权,《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第二十五条 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 (一)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的,债权人不得向其配偶主张权利,除非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
    (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原则上应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另一方能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除外;能够证明夫妻约定分别所有财产制,且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也除外。
    (三)夫或妻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可基于合法依据向另一方追偿。
    (四)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男女双方决定离婚的,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诉讼离婚。
    《婚姻登记条例》第10条第1款:“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婚姻法》第32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证据是否有效由人民法院判定,判定标准如下:
    《民事证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六十五条 审判人员对单一证据可以从下列方面进行审核认定:
      
    (一)证据是否原件、原物,复印件、复制品与原件、原物是否相符;
      
    (二)证据与本案事实是否相关;
      
    (三)证据的形式、来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四)证据的内容是否真实;
      
    (五)证人或者提供证据的人,与当事人有无利害关系。
      第六十六条 审判人员对案件的全部证据,应当从各证据与案件事实的关联程度、各证据之间的联系等方面进行综合审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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