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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公司干了三年,现在生病了,要请好久的假,合同3.月1号到期,如果公司不给我续签合同的话,我能得到赔偿吗要请好久的假,合同3.月1号到期,如果公司不给我续签合同的话,我能得到赔偿吗

合同纠纷 2019-02-15 09:0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劳动合同到期,劳动者愿意续签,单位调岗降薪,劳动可以拒绝,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补偿金(每服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满半年按半年计算)或要求单位仍按以前的岗位和工资执行。
      相关法律法规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五)款和第九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合同终止的,2007年12月31日之前的,没有经济补偿。自2008年元月1日起,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提高或者维持原条件劳动者不续签合同终止的,没有补偿;用人单位不续签或者用人单位降低劳动条件劳动者不续签合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按劳动者2008年元月1日起的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经济补偿金,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时间按一年支付,不满半年的按半年支付,最支付年限12年。
  • 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
  • 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续签合同,是否需要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均没有规定,原劳动部《关于加强劳动合同管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的通知》(劳部发[1997]106号)曾要求用人单位应当提前一个月向职工提出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的书面意向,并及时办理有关手续,但对用人单位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并无支付一个月工资代通知金的规定。因此,从国家层面的规定看,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没有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需要支付一个月工资的代替没有法律依据。
    但是,在部分省市,则对用人单位没有提前通知需要经济补偿有规定,如北京市规定,没有提前通知的需要以劳动者上月日平均工资为标准,每延迟1日支付劳动者1日工资的赔偿金。
    所在省市有规定的,应当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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