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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做生意有欠客户债务,妻子有转账给客户还债务,这样是不是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经营,法院会不会认定夫妻共同承担债务。

离婚 2022-09-29 09:4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婚前一方借款购置房屋等财物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为购置财物借款所负债务,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形有: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 确认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可从以下标准进行判断:
    1、夫妻有无共同举债的合意。
    2、夫妻是否分享了债务所带来的利益。
    3、是夫妻之间是否有约定,如果夫妻之间存在约定,即使不具备以上的两个条件,同样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 为夫妻共同生活所承担的债务、夫妻共同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共同投资所欠的债务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先由夫妻共同财产清场债务,清偿不足时,由双方协商清偿。离婚时如果一方提出的家庭共同债务另一方不认可,法院将审查债务的真实性,如果涉嫌虚构将不予认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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