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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在顶层,2012年交房。现在装修.一下雨就从楼顶渗水,开发商说过了保修期。物业又推给开发商,怎么办

房产纠纷 2022-09-29 18:5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屋漏水属于房屋质量问题,应该由开发商承担责任。开发商和物业公司是两个主体,业主与开发商及物业公司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业主与开发商是买卖合同关系,业主与物业公司是委托合同关系。
    有的物业公司是开发商的下属公司,有的物业公司与开发商的法定代表人是同一个人,但不等于开发商就是物业公司。如果业主遇到房屋漏水,多次找物业维修而不能解决问题,业主应该起诉开发商,而不是起诉物业公司
  • 收新房后,发现房屋存在渗漏水等质量问题的,应找开发商保修处理。开发商交付的房屋,应符合购房合同的交房要求及法律法规规定的住房质量要求,如房屋因质量问题存在渗漏水的,开放商应根据购房合同的约定或相关规定进行保修。
    而物业只是参与交房后小区的公共管理,房屋质量问题与其没有关系
  • 业主权益被物业侵害的,可以找当地房地产行政部门或房管局投诉。当地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或房管局应当在接受到投诉后,积极协商和处理,尽可能解决投诉的相关问题,为业主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物业使用人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权利义务由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约定,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的有关规定。 物业使用人违反本条例和管理规约的规定,有关业主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十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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