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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请临时工做事,他自己不小心摔骨折,我也付了全部医药费。还需要赔偿其它的费用呜?

工伤赔偿 2022-09-30 13: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第十四条职工有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 员工在下班途中自行摔伤,并不属于工伤事故,单位并不需要赔偿,需要员工本人承担费用。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患职业病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拿到有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支付,工伤治疗、康复期间的工资按原待遇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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