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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律师先生:您好!

我是承租方,租的店面(70余平方米),租期是五年,租金每月8000元,每年递增10%,押金1.5万元,现在已经经营了1.5年(1年半),现在的租金是8800元/月。因为经营严重亏损,现在不想继续开了,开不下去了!想退回给房东,但房东不同意。我去转让或转租,房东也不同意。合同上写明:承租方中途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转让或转租,要经过房东同意,而且要支付不低于5万元的转让费;还有,如果中途单方终止合同,对另一方造成的损失按实际赔偿。

请问律师先生:

1、我如果现在强行搬走,不开了,直接关门,房东一般会采取什么措施对付我?对方如果起诉到法院,我要承担哪些违约责任?大概的数目是多少钱的?(要赔偿出租方多少钱?)

2、我交回店铺给房东,房东不接受,我该怎么办?

3、我要不要提前跟通知房东,要提前多久才算合法?我要以什么方式通知他?

4、我有什么办法或者途径来把我的损失降到最低?

请给予回复,万分感谢!现在不想继续开了,但房东不同意。如果中途单方终止合同,不开了,大概的数目是多少钱的?(要赔偿出租方多少钱?

合同纠纷 2019-06-15 11: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根据法律规定:
    1、违约金不能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2、违约金不是算出来的,是双方约定的。
    3、对于一方违约不给钱的可以起诉法院强制执行
  • 关于开发商违约后的违约责任问题,如果是开发商违约行为导致购房者退房的,开发商除退还房屋全部价款及相应利息外,还应包括违约金,如果违约金不足以弥补购房贷款损失和房屋装修损失等的,差额部分购房者还可以向开发商继续要求赔偿,具体金额根据与开发商约定的合同而定。
  • 民间借贷到法院起诉后有什么后果
    (1)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
    人民法院向银行、信用合作社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情况包括帐号,帐户、来往帐目和存款余额。冻结,是人民法院为了确保法律文书所确认权利的实现,不准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支取、转移。
    划拨,是将被执行人在银行的存款强制转让给权利人的措施。
    (2)扣留、提取被执行人的收入。
    人民法院有权扣留被执行人的工资、奖金、存款、有价证券及其他合法收入,交给权利人。
    有关单位按人民法院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有义务协助从被执行人收入中取出扣留部分交人民法院或权利人,此措施适用于公民个人金钱的执行。
    (3)查封、扣押、冻结、变实、拍卖被执行人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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