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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边停车欠费未缴有什么影响

交通事故 2022-10-01 14:3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对路边车位进行收费在我国是合法的,在城市道路范围内,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政府有关部门可以施划停车泊位,停车泊位不足的,应当及时改建或者扩建。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三条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建筑、商业街区、居住区、大(中)型建筑等,应当配建、增建停车场;停车泊位不足的,应当及时改建或者扩建;投入使用的停车场不得擅自停止使用或者改作他用。
    在城市道路范围内,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政府有关部门可以施划停车泊位。
  • 路边收停车费的,如果连停车线都没有,是个随意停车场,一般属于非法停车,所以这样的环境下没有正规收费的可能。其次有无收费牌是判断真假收费员的有力证据。最后再看有没有发票。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 停车欠费的会有影响。缴纳停车费有一定时间限制,不缴纳停车费将会产生罚款。一定要及时缴纳停车费,逾期未缴费的,依据有关规定,由区停车管理部门催缴停车费,并视情节轻重对停车人处以200元或500至1000元罚款。
    停车欠费不缴将记入市信用平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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