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离职后原公司要求竞业限制,但在签合同时协议作为附件已经一并签署,内定补偿金5%,违约金一千万。请问:1.是否属于霸王条款。2.补偿金额是否仍可仲裁协商。3.违约金上限应如何界定。谢谢!

合同纠纷 2022-10-01 20: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竞业禁止协议的补偿金的法定标准:如果当事人有约定的,按其约定;如果无约定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来按月支付补偿金。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一)》第三十六条
    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前款规定的月平均工资的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第三十七条
    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当事人解除劳动合同时,除另有约定外,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履行竞业限制义务,或者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后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竞业协议的补偿金标准由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确定;如果协议中未约定补偿金的标准,但员工遵守了竞业限制协议,可要求公司按照员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一)》第三十六条
    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前款规定的月平均工资的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竞业协议中补偿金的标准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确定;如果协议中没有约定补偿金,但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来支付。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一)》第三十六条
    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前款规定的月平均工资的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阿拉善盟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还有疑问? 立即咨询律师

25万认证律师 · 60分钟无限追问 · 平均2分钟响应

立即咨询
接入律师
获取解答
离职后竞业限制的补偿及违约
立即咨询
默认头像
王律师1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谢律师2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张律师1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黄律师2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陈律师6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