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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一下,邻居来我家做客自己摔伤?我们有责任吗?

损害赔偿 2022-10-02 08:0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顾客自己摔倒商场不一定要负责任。若消费者有过错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了事故的发生,则可以适当减轻商场的责任;若是因为商场未能及时注意提醒顾客注意地面湿滑,造成顾客摔伤,则承担消费者人身安全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 因受害人的主观故意而造成侵权行为的,应当由受害人自己承担责任。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一般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才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法律依据:因受害人的主观故意而造成侵权行为的,应当由受害人自己承担责任。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一般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才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四条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 由于受害人的主观故意造成侵权行为的,由受害人自己承担责任。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一般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才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四条
    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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