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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没有给看合同以及没签合同之前就收取合同上相关费用是否合法?

合同纠纷 2022-10-02 11: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签订合同后没有给合同也是有效的。只要是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当事人基于真实的意思表示签订的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合同都是有效的。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 约定费用没给合同是否生效要看情况。如果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合同内容真实合法的,不以交付费用为合同成立要件的,合同成立并有效。但如果费用的交纳作为合同的成立要件的,则没给的,合同就不成立生效。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 没给约定费用但不属于成立要件的,合同生效。如果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合同内容真实合法的,不以交付费用为合同成立要件的,合同成立并有效。但如果费用的交纳作为合同的成立要件的,则没给的,合同就不成立生效。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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