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2015年,借予一朋友4100,其多次向我承诺在规定的时间内还钱。2016年4月份,磨破嘴皮才还了600,之后一分未还,并且多次以各种理由拖着不还,没有借款借条,因为当初是朋友,所以为立下借据。目前快2年,我多次要求其还钱,其多次以各种理由以及借口拖着不还钱,社交聊天记录当中其也是多次承认有欠我3500,但是目前就是不还钱。联系方式啥的,已经被拉黑。从他前女友的口中得知,2015年-2016年期间,其也是利用多种不存在的借口向其借钱,并且也是多次要才要回来。这种情况已经构成诈骗了,是吗?那么我该怎么办?钱不多,但是其用各种借口不还钱,并且多次催要无果,催要次数不超过50次了。我要怎么办?能否通过法律的途径来要回这笔被“诈骗”的钱?如果可以,那么我要怎么做?其多次以各种理由以及借口拖着不还钱,但是目前就是不还钱。但是其用各种借口不还钱,能否通过法律的途径来要回这笔被“诈骗”的钱?

债权债务 2019-06-06 19:4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离婚与子女】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第三十七条【离婚后的子女抚养】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1至于能否追回被骗钱财,主要取决以下几个方面:骗子是否愿意归还、司法机关是否能追缴到位、被害人起诉后是否有财产可以执行。
      
    2、对于司法机关追缴不到位的,被害人可以向法院另行提出诉讼。
      相关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法释〔2000〕47号
      第五条 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追缴、退赔的情况,人民法院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
      经过追缴或者退赔仍不能弥补损失,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
  • 恶意透支信用卡一万元以上的,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以信用证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利用信用卡,一般是指使用伪造的、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的信用卡、恶意透支的方法进行诈骗活动。信用卡诈骗罪是诈骗犯罪的一种,该罪和诈骗罪之间是特别法和一般法的关系,信用卡在该罪中是犯罪工具,行为人以信用卡作为犯罪工具进行诈骗活动的,按照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以本罪定罪处罚。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湛江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