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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让员工签不定时工作制,属于违法行为吗

企业法律顾问 2022-10-02 14: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用人单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要经过劳动行政部门的同意。一般单位需要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但因其生产特点不能实行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条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 不定时工作制,指的是企业由于生产特点或工作性质等原因,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需机动作业而采取不确定工作时间的一种工时制度。不定时工作制的特点:用人单位应当采取适当的休息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职工不受《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加班时间标准的限制;其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 用人单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需要劳动行政部门同意。国家规定单位一般需实行标准工时制度,但用人单位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该制度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的工作和休息办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条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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