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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别人欠我钱写了一张借条,借条里写了一年之内全部还清,离写的借条一年时间(2018.1.29到2019.1.29)只有几天就到期了,到期后没还钱给我借条是不是就没有法律效力了?

债权债务 2022-10-03 00:2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因为借条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书面凭证,它证明双方建立了一种借款合同关系;而欠条是双方基于以前的经济往来而进行结算的一种结算依据,它实际上是双方对过往经济往来的结算,仅是代表一种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并不代表借款合同关系
  • 借条到期后,债务人不归还债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重新出具借条,在重新出具借条时注意以下内容:
    1、双方当事人基本身份信息情况;
    2、债务产生的原因,时间;
    3、写明该借条是后来补充的借条
  • 对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民间借贷,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还款协议,或者借款人在催款通知单上签章,就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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