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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老公欠别人的钱47000,可是现在我老公去世了,对方起诉了我,可我没有偿还的能力,咋办啊

债权债务 2022-10-03 03:3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丈夫欠女方父母的钱,女方要离婚想讨回债务的,有权请求其返还借款,如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至人民法院。民法典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债务人去世了可以起诉配偶,如果债务人所负的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的,则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偿还责任,如果是债务人的个人债务,则应当由其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偿还,妻子继承了其遗产的,则要承担偿还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
    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 起诉后债务人死亡,如果该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则其配偶也需要承担偿还责任,如果是个人债务,则应当由其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偿还,超出遗产范围的债务,继承人不需要偿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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