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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有一个问题想咨询一下,我在一家美容院作脸陪美容,刚进去的时候她们说我脸上的↘色斑只需要要2000到3000千就能看好可是现在我都看了2个多月了,不但没有好反而又要买她们的产品说是要配合致疗现在我都花出9000千块钱了,遇到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

损害赔偿 2022-10-03 07:23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发生医疗美容纠纷的,消费者可以通过与医疗美容机构协商的方式维权,消费者还可以通过向当地卫生主管部门投诉的方式维权,如果以上方式都行不通的,消费者可以通过诉讼或者仲裁的方式维权。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四十七条
    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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