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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情况下老公2015年时借别人八万,写了借条但没写利息和还款日,债主要求我老公每月私下交3200的利息,据我老公交代直至2018年总共给了10多万利息。当债主知道我老公将此事告知家人后说口头协议的利息可以不要,但要求还本金。债主起诉的话,法院是否给予支持?

债权债务 2022-10-03 12: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未约定利息的借条,债权人不能在要求还款时向债务人索要利息。如果借款时约定了还款期限,或者虽然没有约定还款期限,但是债权人已经催告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还款的,债务人过了期限仍不还款,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支付逾期还款的利息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一条规定,没有约定利息但借款人自愿支付,或者超过约定的利率自愿支付利息或违约金,且没有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借款人又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出借人返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口头约定也是受法律保护的,只要有证据证明存在口头约定就可以按照口头约定的利息要求对方支付。《合同法》第211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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