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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暑假工,进工厂的时候说了我在8月10号到15号左右辞职,但是中介必须我8月20号才能走,而且入职前我们是没有签劳动合同的,只签了一份招聘简章。和一份承诺书。承诺书上只说明了我什么时候进入工厂。招聘简章上有说明我需要20号离职,而且提前辞职需要扣工资单价的两元。也就是说原来我每小时11元,提前辞职就是9元每小时。我想问一下如果我提前辞职了一定要被扣工资吗。

劳动纠纷 2022-10-03 16: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年底了,想在工厂辞工不批准,劳动者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若三十日期限到了,即使用人单位不批准也可以依法离职。在解除劳合同后,用人单位应当一次性结清工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 按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如果是在试用期,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即使用人单位不同意,劳动者履行了提前告知的义务后,也可以离职。
    如果单位有克扣工资的情况,劳动者可以向劳动局投诉,或者直接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但是这里面有一点要注意,如果劳动者没有向单位提出辞职,就离开单位,用人单位可以劳动者存在严重违规的情形,解除劳动关系,并追究因劳动者的解除行为给单位造成的损失。
    法律依据:
  • 劳动者在工厂不想做了,如果工厂有拖欠克扣工资、不按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保费用等情形的,可以急辞,立即与工厂解约;但没有上述情形的,劳动者一般需要提前三十日书面告知工厂或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告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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