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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签认购书交了3万定金个人原因买不了,认购书上写和收据同时有才能生效.没有给我收据我可以要回钱吗

房产纠纷 2022-10-03 16:5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认购书签订后定金的处理:如果一方违约则会发生不予返还或双倍返还的结果。如果买方没有按照认购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去签约,属买方违约,定金不予返还;卖方在认购书规定的期限内将认购房屋转售他人而导致未能正式签约,属卖方违约,应双倍返还定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 没有签合同,交的定金能要回来。因为定金合同是自当事人交付定金时成立的。如果交付定金的当事人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的,定金可以退或者抵作价款;或者收取定金的一方违约的,定金还可以双倍退还给当事人。
    但当事人违约的,则定金不能要回。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有定金收据但是没签合同定金可以要回来。



    定金是当事人双方为保证债务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方先行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收据可以证明定金的交付,自此适用定金罚则。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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