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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开了一家快餐店,一人投了两万多,但合同上次签了她一个人的名字,现在我不想干了,钱能拿回来吗?

合同纠纷 2022-10-03 18:1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的合同先履行一方可以中止履行:对方具有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形。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二十八条
    当事人依据前条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 你好,协商不了起诉解决
  • 按照合同约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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