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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咨询一下,两辆电动车同向行驶前面电动车忽然转向,导致两辆电动车摔倒,前面那个没事,后边两人一人肋骨骨裂另一人三颗门牙掉了,请问责任怎样划分,医疗费怎样解决。前面那量电动车司机不同意协商。

交通事故 2022-10-03 19:4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被电动车撞骨折了对方全责应该赔偿当事人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等费用。对于这部分的费用,当事人可以与找肇事者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功的,可以起诉要求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出了车祸,对方不肯出医药费的,当事人可以以公安交管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证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责任人赔偿医药费、护理费等必要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电动车车主在撞人了之后承担医药费,还依然是需要对其他费用进行赔偿的,包括有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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