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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稀土厂上班,因和员工发生争执将他手指掰断,我并没有此意,是他先动的手,事情也是他错在先,事后要求我赔偿医药费,请问这件事我可以说我那是出于正当防卫吗?厂里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呢?

工伤赔偿 2022-10-03 22:1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对方先动手,只能算是有过错,除非有证据证明你不还手会有严重威胁,你的还手是迫不得已的,否则是不能算是正当防卫的
  • 打架别人先动手还手不算正当防卫,构成正当防卫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
    2、必须是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
    3、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人;
    4、正当防卫不能超越一定限度。相互斗殴起因是双方以侵害对方身体的意图进行相互攻击的行为,在正常的互殴中是一种相互侵害
  • 责任承担需要结合双方过错来定,若两人以上没有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但其分别实施的数个行为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应当根据过失大小或者原因力比例各自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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