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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双方感情破裂,但又为了孩子着想,所以双方协议在孩子高考之后双方协议离婚。这样的协议是否有效?到时候其中一方不想离怎么办?

离婚 2022-10-04 01:4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正确理解协议离婚的条件:
    1、双方的婚姻关系合法有效;
    2、双方已经就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离婚协议;
    3、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4、经过三十天离婚冷静期,双方亲自前往登记机构申请发给离婚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协议离婚要符合的条件有:
    1、男女双方婚姻关系合法有效;
    2、双方自愿就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协议;
    3、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4、经过三十天离婚冷静期;
    5、双方亲自领取离婚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协议离婚理由有:
    1、婆媳关系难以调和,影响夫妻感情健康发展;
    2、子女教育,一方不管教孩子,放任不管,孩子学习成绩不好,在为人处世上不为孩子树立好的榜样;
    3、婚前、婚后表现反差较大,难以沟通,无法共同继续生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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