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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16年前借我的钱,有欠条,能要回来吗?

债权债务 2022-10-04 13: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没有借条的钱,法律上也可以要回来,如果当事人之间没有签订借条,则可以在借款人还款的时候出具一份收条,如果借款人没有按时偿还借款,出借人可以收集其他相关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还钱后应拿回借条并销毁,若不拿回借条对方还可以要求还款。债务人如期履行债务,并取回了留给债权人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重要证据借条,应将该借条销毁,避免产生法律风险。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 借款有借条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回,如果当事人能证明存在借款事实、并且借款人未还款,也未超过诉讼时效的,则可以要回来。如果超过诉讼时效的,对方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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