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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老婆还没离婚,她就跟别的男人同居了,破坏了我的家庭,我该怎么办,要是我跟她要精神损失费应该能赔偿我多少?

婚姻家庭 2022-10-04 14:1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方有过错行为的情况下,是可以要求离婚赔偿精神损失费的。且一方有过错的行为包括:一方有重婚的;一方与他人同居的;一方有家庭暴力的;一方虐待或者虐待家庭成员的等。法律依据:一方有过错行为的情况下,是可以要求离婚赔偿精神损失费的。且一方有过错的行为包括:一方有重婚的;一方与他人同居的;一方有家庭暴力的;一方虐待或者虐待家庭成员的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八十六条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 离婚一般不要赔偿对方精神损失费。但当事人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家庭成员等法定过错的,另一方作为无过错方,可以请求物质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八十六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 离婚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是,在婚姻存续期间,另外一方有重婚行为,婚后与异性同居行为,在家庭中对另外一半使用家庭暴力,有虐待或者是遗弃家庭成员的,并且受害方没有过错的,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对于具体金额,双方可以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根据双方过错大小,经济水平确定具体数额。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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