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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厂工作4年没签订合同,老板也没买过保险。工作期间得重病,做了心脏手术。一共花了20多万。可以认定工伤吗?老板有责任赔偿吗?

工伤赔偿 2022-10-04 14:5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确定劳动关系,经工伤认定为工伤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未购买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全部工伤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 如果单位与劳动者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可以要求工伤鉴定。在发生工伤事故后,用人单位应当在三十日内为劳动者申报工伤;逾期没有申报的,由劳动者一方在一年内自行申报。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 劳动者没签合同但发生工伤的,仍然可以去申请工伤认定,被认定之后仍然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只要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确实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而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的,相关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
    法律依据:劳动者没签合同但发生工伤的,仍然可以去申请工伤认定,被认定之后仍然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只要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确实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而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的,相关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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