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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请问一下,我离职的时候单位给我的解除合同书我不慎丢失了,但是单位不给补办怎么办,必须得要原件才行要不我就上不了保险也上不了班了

劳动纠纷 2022-10-04 16:0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丢了能补办。用人单位留有存档备案,劳动者可以向原用人单位提出书面申请,请求补发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单位拒绝办理的,劳动者可以以该理由向当地劳动仲裁机构提起申诉。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 若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丢了,是能补办的。如果用人单位留有存档备案的,劳动者可以向原用人单位提出书面申请,请求补发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单位拒绝办理的,劳动者可以以该理由向当地劳动仲裁机构提起申诉。
    法律依据:若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丢了,是能补办的。如果用人单位留有存档备案的,劳动者可以向原用人单位提出书面申请,请求补发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单位拒绝办理的,劳动者可以以该理由向当地劳动仲裁机构提起申诉。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 当事人丢失了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的,可以回原单位补办。原单位不给补办的,可以给原用人单位写出书面申请,请求补发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如果单位拒绝办理,可以以该理由向当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诉。
    法律依据:当事人丢失了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的,可以回原单位补办。原单位不给补办的,可以给原用人单位写出书面申请,请求补发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如果单位拒绝办理,可以以该理由向当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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