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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的老公,盗用她的身份证去注册支付宝,然后多次支付宝网上贷款后未还款请问这有没有什么办法解决。报警可以受理嘛?盗用她的身份证去注册支付宝,然后多次支付宝网上贷款后未还款有没有什么办法解决。报警可以受理嘛?

银行 2019-01-17 10:3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网上贷款存在个人资料被盗用的风险。
    首先,网络是一个开放的平台,网络本身就极易泄露个人信息;其次,申请网贷的平台如果不是放款方的官网,而是中介平台,那么申请信息,极可能发给平台上的所有放款机构,平台上良莠不齐的机构很难保证个人信息不被泄露;最后,不排除放款机构员工或者黑客获取个人信息之后二次出售,造成个人信息的大面积泄露。
    在网上申请贷款,最好找官方网站申请,并且选择大品牌、知名度高、可信赖的机构办理业务。

  • 1、网络借贷属于民间借贷的一种,是合法的。  
    2、网络借贷只是民间借贷的一种形式,即民间借贷以网络合同的形式订立借贷合同,
    并通过网络形式履行提供借款及偿还本金及利息的合同义务。  《最高法院关于民间借贷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 借贷双方通过网络贷款平台形成借贷关系,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仅提供媒介服务,当事人请求其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通过网页、广告或者其他媒介明示或者有其他证据证明其为借贷提供担保,出借人请求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借条有借款金额、利息及签名,应是有效的。没有具体的还款期限,根据合同法规定,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借款人返还。至于能否连本带利讨回,关键是看是否中断诉讼时效;是否中断诉讼效,又关键是看你是否向对方主张权利或对方是否同意履行还款义务等。建议债权人提出还款主张并让对方提出还款期限、订出还款计划等,并让对方签名以此作出主张权利的起始时间的计算依据,应该说连本带利讨回问题不大。  第
    一、没有履行期限的债务关系,按照《民法通则》第八十八条第二项第二款的规定,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第
    二、诉讼时效因权利人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后,权利人在新的诉讼时效期间内,再次主张权利或义务人再次同意履行义务的,可以认定为诉讼时效再次中断。  第
    三、债权人若一直没有主张权利则适用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债务关系发生之日起计算20年,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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