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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丈多次出手谩骂和打姑姑,且屡教不改,口头答应下次接着打,而且疑似与陌生女子暧昧称呼其为亲爱的,外出打工期间,孩子的生活费基本都靠姑姑做点手工活,向他拿生活费需要一次一次讨才会给一点点,今年新年又动手打了姑姑,现在两人闹离婚,男方说自己法院有人,两个孩子一定是他的,姑姑一个都别想要。男方还有到处借钱,负债在身且没经过同意留了姑姑的电话给债主,导致姑姑一次又一次被债主追讨不属于她的债务。我想问一下如果离婚是否可以一人一个孩子,并且要求男方给予女方一定的赔偿

婚姻家庭 2022-10-05 09: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孩子长大,发现不是自己的男方可以要求对方返还自己已经支付的抚养费;男方可以要求女方进行精神损害赔偿。法律规定,双方也可以协议离婚,若是协议不成的,可以起诉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理诉讼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 离婚时,男方如果有存在法定过错情形,女方可以要求男方支付离婚损害赔偿费。如果女方在照顾子女、老人等方面付出较多精力的,还可以向男方要求补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 可以直接向对方或者是向人民法院起诉进行离婚损害索偿;婚姻一方因为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八十六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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