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押金交了一万,还没有交租金,没签合同,不想租怎么办

房产纠纷 2022-10-05 11:3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还没签合同不想租房子押金应当予以退还。承租人可以与出租人协商解除租赁关系,出租人拒绝协商的,属于承租人单方面违约,出租人有权扣留部分押金充当违约金,扣留押金的数额应相当于实际损失的数额。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二十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

    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没签租房合同押金在承租人无过错责任的情况下应当届满后退还。口头协议未约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可以随时终止租赁关系要求返还押金,建议双方协商解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零三条 
    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第四百二十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不想租房子且还没签合同的,押金一般应予退还。承租人可以与出租人协商解除租赁关系,出租人拒绝协商的,属于承租人单方面违约,出租人有权扣留部分押金充当违约金,扣留押金的数额应相当于实际损失的数额。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二十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
    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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