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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商场租的店面,当时是毛坯,签了2年的合同,租金押1付6,现在不想经营了还没到期,可以转让,收取一定金额的转让费吗?

合同纠纷 2022-10-05 11: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租的门面没到期可以转让。但是转让应当得到房东的同意才可以。且在订立转让合同时,需要注意,转让期限超过半年的需要订立书面转让协议,转让的约定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
    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一十七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超过部分的约定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百一十八条
    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是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
    第七百一十九条
    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但是转租合同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除外。
  • 合同到期后房东可以要转让费。转让费是包括现有设备、余货价款、余期租金、装饰费用、顾客群体、商号、招牌、商标等各项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价值的总和,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收取转让费。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一十七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超过部分的约定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租的门面没到期,可以转让,但要取得出租人的同意。或者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转租门面的行为也有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
    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一十八条
    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是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
    第七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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