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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二手房之前的物业费应该谁承担?

房产纠纷 2022-10-05 12: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二手房买卖所欠的物业费从法律上讲,与房产买受人无关,买方没有义务支付房屋交付前的物业费。买方购房后与物业公司建立新的物业服务合同关系,只对入住后即房屋交付后的物管费承担缴纳义务。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二)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 买的二手房原房主欠物业费,如果合同中有约定的话,按照约定的方式进行;合同中没有约定的话,在卖房人交房之前,卖房人与物业公司之间是物业服务合同关系,应该由卖房人承担物业费。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 买的二手房欠的物业费按买卖合同约定支付。按照一般的交易习惯来说,当事人可以约定房屋交付前的物业费由卖方承担,房屋交付后的物业费由买方承担,买卖双方也可以自行协商在合同当中予以约定。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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