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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前房子是男方拿的首付,名字写的也是男方的,婚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离婚 2022-10-05 13: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婚前财产婚后买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按如下方式确认:如果房产证上写的是男女双方的名字,那么不属于个人财产,如果一方有个人用婚前财产出资购买的证据,能证明房产不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婚前男方首付写女方名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属于赠与。但是婚前买房写一方名字、婚后用共同财产还贷的,那么即使写的是女方名字,实践中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分割的话,一般都是女方获得房子,然后给男方补偿。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婚前男方首付写女方名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正常情况下,婚前男方首付,房子写女方名的一般视为男方对女方的赠与,属于女方个人财产,但在婚后夫妻用共同财产还贷的,那么即使写的是女方名字,也还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旦对房产进行分割的话,一般都是女方获得房子,然后给男方补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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