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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骑电动车逆行和别人电动车撞在一起,对方受伤了,我没有受伤,这个交通事故我负全责,对方还在住院,现在在商量赔偿的事情,商量不下来,她说的赔偿费太高,我付不起,她要做法律程序,我该怎么办?

交通事故 2022-10-05 16:2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受害的一方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一般是先由对方的保险公司进行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对方机动车驾驶人承担。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交通事故中受到损害的一方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一般是先由对方的保险公司进行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对方机动车驾驶人承担。法律依据:交通事故中受到损害的一方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一般是先由对方的保险公司进行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对方机动车驾驶人承担。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交通事故发生后,如果对方一直不进行赔偿的,当事人可以与其进行协商,尽量达成赔偿协议。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请公安机关介入进行调解。若调解不成,受害人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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