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请问你在工地做记件?出来意外算是工伤吗?

工伤赔偿 2022-10-05 19:5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认定工伤要符合《工伤保险条例》中所规定的认定工伤或视为工伤的条件,如:劳动者具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等情形;不小心工伤可以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认定工伤后可申请赔偿。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 员工上班的时候出了意外,如果符合下列情形的,算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在上班途中,受到交通事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或者火车事故伤害的等。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发生意外工伤后,劳动者可以到当地的社保部门申请做工伤认定的申请。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晋城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