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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0月31号 我家被辑毒大队抄了家,没有搜到毒品,但家里有吸食麻果的壶和其它工具,还逮住了三个已经出门离开的人,后来他们交代,说在我家吸的毒,在我爸爸手上买了4颗麻果,还有一个在我妈妈手上买了2个的经过。记得那天他们搜了很久,到处都翻遍了 我家里确实没有。后来他们到处拍了照,当时只有我爸爸在家,他们带走了我爸爸 还有保险柜里的4万5的现金。好像过了两三天的样子公安发来一封信,上面说我爸爸因涉嫌容留他人吸毒被刑事拘留,羁押在我们这里的看守所内。后来听关系人说那些人当天录我爸爸的第一口供 他已经把事情一个人全都揽了,后来又发了一封批准逮捕的信,变成了容留他人吸毒罪……事实上他们那天的目标主要是逮我妈妈,我爸爸并不管那些事,但是那天我妈妈刚好不在家,所以过了我爸爸的手。他们那天在门口随便逮到几个人就带回去验尿,后来那个人交代完每人罚了五百就放了。带走我爸爸时还大声嚷着叫我妈妈去自首的那些话。所以我妈妈一直没回,在外面亲戚家住了大半个月,跑这些关系都是我叔叔在帮忙,我叔叔听了那个帮忙人的建议 叫我妈妈回来自首然后办了个取保候审,因为我还有个未成年的弟弟。当时正是风口浪尖上,找的那些关系没有人敢冒险放我爸爸出来,实在没办法了就跟我爸请了个律师,之后就一直到现在。今天我妈妈接到法院的什么,不知道是不是起诉书……反正上面写着所有经过和细节,说我爸爸拥有容留他人吸毒罪和贩卖毒品两项罪名!我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办了。现在我们还有必要到处弯关系吗?马上就要开庭了,他们要我妈妈去 是接受审判吗?那我妈妈会不会被收监啊??法院的个人,是我们这里附近的没有打过交道的街坊,说叫我们把一万他 他帮忙让我妈妈可以监外执行,我看网上的那些案例说 一般被取保候审的人有可以不被收监的, 那我家这个事会怎么判啊?有必要给钱那个人吗?本来办我妈妈取保候审的事已经花了快两万了,有人说我妈妈取保候审这个事是板上钉钉,毕竟她还有个未成年的孩子,那是什么鸟人,钱收了 事情完全没变什么?现在这边又出现这样的人 我怕又塞了阴沟?那些当官的确实没有一个好东西!有得捞就捞!真是巴不得我们天天往他那里送钱送烟!现在我们家属到底应该怎么办啊?要相信这个人吗?如果做最坏的打算 我爸爸和我妈妈会怎样?急!!!

刑事辩护 2018-12-30 20:5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盗窃团伙全部取保候审后,应当根据盗窃数额及犯罪嫌疑人的作用定罪量刑,判处实行就会坐牢。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3年3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71次会议、2013年3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1次会议通过):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取保候审的条件: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1条、第60条、第65条、第75 条的规定,对于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的;
      
    (4)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需要逮捕而证据还不充足的;
      
    (5)法定羁押期限届满尚不能结案的;
      
    (6)提请逮捕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
      
    (7)移送起广播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
      以上七个条件只要具备其中之一就可以适用取保候审。
  •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所以,只要怀孕,就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因此涉嫌犯罪且怀孕的情况下,可以依法申请取保候审。
  • 实法律对于取保候审的规定是很宽泛的。按照《刑事诉讼法》第51条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从规定可以看出,其范围涵盖了除可能无期徒刑、死刑外的所有犯罪,而“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又是几乎任何一个案件都可以套用的。
    实践中,除具备以上两条规定之外,还具备以下条件的,更容易办理取保候审:
    (一)非暴力犯罪的。相对于暴力犯罪而言,盗窃、抢夺、诈骗等非暴力犯罪的案件在办理取保候审时更容易一些;
    (二)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
    实践中90%以上审判时取保候审的被告人可能会被判缓刑,而缓刑的前提是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审理期间办理了取保候审,而判决时因不能缓刑而判3年以上的实刑,之后再被收监,就会令被告人产生对法律的不理解、对法不可知的恐惧以及对法无定律的迷惑,也不利于其改造。
    所以,司法实践中,有可能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也很难取保候审。
    (三)存在重大疾病,严重危及生命健康的。司法实践中,以这个理由申请取保候审的,只有严重到危及生命健康的,才会批准取保候审。
    (四)怀孕的妇女。
    (五)认罪的。如果不认罪,一般很难取保候审。
    (六)财产案件,退赃,积极交纳罚金的。
    (七)人身损害案件,积极赔偿被害人,并争取到被害人谅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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