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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租了我的铺子,因为下雨地漏反水,造成对方货物损失,责任如何划分

损害赔偿 2022-10-06 03: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下面我为来大家解答一下出租屋漏水责任怎么认定的问题。我们在生活当中,租赁了房主的房屋,遇到房屋漏水,如果给其他人造成损失,那么由谁负责赔偿,关键在于对该损害结果,谁有过错。
    如果出租房漏水,属于房东交付房屋不合格,若你在正常合理规范的情况下用水,那么应当由房东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你应及时通知房东,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否则将会就未及时通知房东、未采取相应的合理措施造成扩大损失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不属于房东的责任,是租客在使用过程中用水不当或使用房屋不当造成的漏水,那么,则应当由租客承担责任。如果相邻方也有过错,那么,就应当按照过错来分别承担。在这里我们也提醒大家,如果遇到类似情况,尽量协商解决。
    如果各方协商解决不成,则最好先找专业的鉴定机构对房层漏水原因进行鉴定,然后再确定各方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条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百一十三条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 根据法律规定,租客租房楼下漏水一般是出租人承担责任,但是如果是承租人使用不当造成的,由承租人承担责任。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一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第七百一十三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
    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 一般由出租人承担租房漏水责任,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租人可以请求出租人承担维修的责任,或者自行维修后,请求出租人负担维修费用;但是如果是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条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百一十三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
    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第七百一十四条
    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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