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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公在外面和别人生了孩子还欠了很多帐我和他离婚须要还债吗?

离婚 2022-10-06 07: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丈夫生前的债务从夫妻共同财产中予以偿还,但是如果是丈夫生前的个人债务或者是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用丈夫的遗产予以偿还,其配偶不承担偿还责任。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丈夫欠的债妻子离婚后不一定还需要承担。主要是看这笔外债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外所欠债务,如果没有用于夫妻经营或者家庭生活,则应认定为夫妻的个人债务,另一方无需偿还;而夫妻一方在外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双方共同偿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三十三条
    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
    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民法典》规定男方欠外债,若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夫妻离婚后女方有义务偿还,且应当承担连带责任,若没有用于共同生活的,由男方承担债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共同债务双方的约定不能对抗债权人。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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