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问题详情:您好,上周我骑自助车上班,过红绿灯时,侧面骑车人闯红灯把我撞伤,本想着问题不是很大,自行去医院,私下解决,谈到医药费的时候,对方不认同后报了警,警察过来后也判定对方全责,医药费什么的都是对方出,让我们私下解决,现在的问题是我去医院以及三天没上班,对方只愿付300了事,我改怎么办?应该去起诉他吗?

交通事故 2022-10-06 08:1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出了车祸,对方不肯出医药费的,当事人可以以公安交管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证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责任人赔偿医药费、护理费等必要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出了事故对方不愿意赔偿的情形下,当事人可以向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进行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费用的民事赔偿。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条件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形式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出了事故对方不愿意赔偿你可以向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进行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费用的民事赔偿。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条件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形式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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