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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和几个朋友在饭店吃饭,我去上厕所发现有人,我问了句可不可以快点,我上完厕所出来,被五个不认识的人把我推出店门围殴,其中有两个人用酒瓶砸到我额头,我朋友当时报案了,我去医院做了检查司法鉴定轻伤二级,5厘米长口子,现在派出所已经抓到5个人了,让我跟对方私了,大慨让对方赔多少钱

损害赔偿 2022-10-06 09:1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
    二、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
    三、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四、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1)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2)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3)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你好,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通过法律途径诉讼解决
  • 你好,建议报警处理,根据警方处理结果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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