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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一名宠物美容师,在一家实体店工作了7个月,昨天申请的辞职,有签订劳动合同,前不久4月份又签了一份外训协议,内容包含了完成培训后的履约期限和培训金额,价值3万?,现公司因为我离职要求我赔偿违约金并在工资里扣除,我的诉求是,因为这次培训并不是协议上所说的直接用于我个人培训的实质金额,而是店铺购买了供应商的产品后产生的积分兑换的课程(是供应商内部举办的课程),购买的是店铺用于服务的是给宠物洗护用的产品(价值3万),所以公司在协议上标注的产生3万的培训费?合法吗?非常需要您您的帮助!

企业法律顾问 2022-10-06 15:0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培训期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能约定违约金和赔偿金。双方可以约定如果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要向单位支付违约金;如果单位违法辞退劳动者的,则要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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