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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子物业费哪一方承担

房产纠纷 2022-10-06 17:5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租房子要交物业费。物业费一般由房屋所有权人承担,房屋所有权人也可以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由房屋使用人交纳,但其内部约定不得对抗物业公司。房屋使用人拒绝缴纳的,物业公司有权要求房屋所有权人交纳并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
    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第七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义务。
    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第六十五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 租房子物业费谁来承担主要看合同约定。如果约定是承租人来缴纳物业费的,应该由承租人来缴纳,承租人没有按期缴纳物业费,就应向物业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九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 租房物业费一般由房东交纳,租赁合同中约定由租户交纳的,物业费由租户交纳。其内部约定不得对抗物业公司,租户拒绝交纳的,物业公司有权要求房东交纳并承担连带责任。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第六十五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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