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职工给公司外出送货,发生车祸,属于职工全责导致死亡,公司有投五险,车辆属于公司,也有车辆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请问公司应该支付给职工亲属多少钱合适?

工伤赔偿 2022-10-06 21:1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当事人提出的这个问题,实际想问的应该是劳动者因为意外死亡构成工伤的情况下,应当如何赔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的规定,职工因工死亡,近亲属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以及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这几项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建议参照当地政府的规定予以确定。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
    (一)项、第
    (二)项规定的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条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职工因为交通事故死亡的,如果认定为工伤,其近亲属可以根据相关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交通事故的责任人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第十六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计入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
    第十四条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 劳动者遭遇车祸死亡,被认定为工亡的,其近亲属依法获得下列赔偿: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威海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