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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那天定了一个橱柜,交付定金5000元,现在我不想定了,在只有个收据,还没有签订合同,也没有量尺寸的情况下,可以退吗?

合同纠纷 2022-10-06 21: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约定想要解除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取定金的一方想要解除合同,那需要返还双倍定金。定金是指为担保合同债权的实现,双方当事人通过书面约定,由一方当事人向对方预先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方式。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签了合同是否能退钱需要看具体情况,如果合同中有约定某种情况可以退钱,则出现该种情况后可以要求退钱,如果合同是无效合同或者可撤销合同,在合同被撤销后,可以要求对方返还钱物,如果是依法成立的合同且无相关约定一般是不退钱的。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已经交付定金没签合同的一般不可以退定金,但是交付定金的一方按约定履行义务的,定金可以退还或抵作价款;或者对方违约的,定金可以双倍退还。定金合同是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的。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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