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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现在怀孕7个月,有一个2周岁的儿子一直随我女方生活,男方对我蛮横无理语言粗暴,现在想二次起诉离婚,请问孩子会怎么判决呢?

离婚 2022-10-06 21: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起诉离婚孩子由人民法院判给女方,如果子女还在哺乳期内,且母方没有不适宜抚养情形的,原则上判给女方;已满两周岁的,父方有不良嗜好等不适宜抚养孩子的情况的,可以判决给女方;已满8周岁的孩子,自己愿意随母亲生活的,尊重其真实意愿。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法院会在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判决,其中对于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以判给女方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会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离婚诉讼可以先判离婚再判抚养权。法院判决离婚之后,双方可以先协商决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双方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另外起诉,请求法院判决孩子抚养权归属。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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