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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到一部不值钱的没有市场价的手机,还给他后,他说我给弄坏了,我不赔偿,要告我,那我输了的话会赔偿他多少,会赔他个新手机吗

损害赔偿 2022-10-06 22: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故意损坏他人手机的,按照他人实际损失财产在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除进行赔偿外,还需要承担行政或者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构成犯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条
    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是被侵权人有权请求提供相应的担保。
  • 捡到手机不归还违法,这种行为属于不当得利,对他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了损害,不当得利是指得利人没有法律依据取得不正当利益,受损害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该利益。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第九百八十六条
    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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