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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网上的图片发微博,算侵权吗?

损害赔偿 2022-10-07 07: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用网上的图片盈利算侵权,具体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如果用网上的图片是以营利为目的的,是应当取得版权所有人的同意或者支付报酬的,不然就是侵权行为。如果只是用于个人日常生活使用,就不算侵权。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 用网上的图片不一定算侵权。如果用网上图片仅为个人学习,欣赏使用的,一般不算侵犯版权。但如果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文字作品;或者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是侵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窃他人作品的;等。
  • 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用网上的图片是以营利为目的的,是应当取得版权所有人的同意或者支付报酬的,不然就是侵权行为。如果只是用于个人日常生活使用,就不算侵权。

    法律依据: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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