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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在公司工作七年,没交社保,现在辞职了能要求公司补交社保吗,能要求公司补偿赔偿金吗。谢谢

劳动纠纷 2022-10-07 07: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公司不交社保的,按照以下赔偿标准进行赔偿:如果员工因此而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需要补足社保,并且员工在公司工作每满一年的,赔偿一个月的工资;半年以上不到一年的,按一年来算;不到半年的,赔偿半个月的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公司未买社保解除劳动关系的可以要求补偿,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确定,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确定为一年,不满六个月的确定为半年。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劳动法》第一百条
    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 工作两年多公司未交社保公司要补交的数额为其在劳动者工作期限内应当负担的部分,个人负担的部分仍然由个人负担。同时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合同法》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向单位主张经济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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