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六级伤残一般能65赔多少钱?65岁

交通事故 2019-01-08 20:4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子女抚养费计算办法
    1、受害人死亡的
    (1)城镇居民为:
    被抚养人为未成年人:被抚养人抚养费=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8-N)÷扶养义务人人数(N<18);
    被扶养人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扶养费=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0年,(但超过60周岁的每增加1岁减少1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扶养义务人人数
    (2)农村居民为:
    未成年人:扶养费=(市公布)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18-N)(N<18)÷扶养义务人人数。
    被扶养人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扶养费=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0年,(但超过60周岁的每增加1岁减少1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扶养义务人人数
    2、受害人伤残的,上述公式
    (1)、
    (2)再乘以伤残度(1级为100%,2级为90%至直10级10%计算)
    3、赔偿义务人承担的范围。受害人是唯一扶养人,侵害人应当承担被扶养人的全部生活费;还有其他同一顺序扶养人的,侵害人应当承担受害人承担的份额。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
    4、赔偿总额的限制。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5、依法应当由受害人扶养的人,在受害人死亡以前不需要其实际扶养,而在受害人死亡后至人民法院裁判前丧失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要求侵害人支付必要生活费的应当支持。受害人死亡后出生的子女有权要求侵害人支付必要的生活费。
    6、因交通事故造成残疾或者造成死亡的,被扶养人还是胎儿,在他出生以后,也应该赔偿。胎儿在未出生前虽尚不具有权利能力,不享有被扶养的权利。但是胎儿在出生之前,已经事实上存在了,并且终究要出生成为一个活体的人或死胎。如果在胎儿孕育过程中,作为胎儿的扶养人被致死,其出生后应有行使扶养损害赔偿权。
    重大的交通事故,很可能造成人员死亡,一些幸存者也难免落下一些残疾。这对其以后的生活都会有影响。根据受害者,所评定出的伤残等级,再参考当地的生活水平,给付其子女的抚养费。伤残越重,给的钱越多。

  • 一、交警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之后,如果不构成交通肇事罪的话,可先由办案警官主持调解,调解顺利的话可以达成调解协议,责任方赔偿之后,案件终结。
    二、交通事故赔偿双方如不能就赔偿达成协议,受害人可提起诉讼,进入到法院诉讼程序:
    1、收集相关赔偿证据,制作证据目录,起草起诉状,然后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满足起诉条件的,法院受理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在七日内立案。
    2、法院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被告收到起诉状后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3、法院确定举证责任期限和开庭时间,当事人双方在制定的期间内提交证据。
    4、法院一般不会当庭宣判。在开庭后的一段时间内法院必须公开判决,送达判决书,判决书生效。
    5、被告履行赔偿义务,否则原告可在履行期限届满后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则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在限额先行赔偿,不够部分由肇事者承担。
    可以要求的主要赔偿项目及标准有: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4、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5、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6、残疾赔偿金。
    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九级伤残按照20%计算。
    7、被抚养人生活费。
    另外,还可以请求精神抚慰金、财产损失等等。
    情况不同,赔偿的项目和标准也有所不同。
  • 交通事故六级伤残赔偿标准的各项赔偿费用是:
    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5、残疾赔偿金: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人均可支配性收入计算,自定残之日起赔偿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照五年计算。七级伤残赔偿8年。
    6、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之前实际抚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十八周岁的抚养到十八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抚养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每增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7、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8、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费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邢台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